摄像部分是电视监控系统的前沿部分,是整个系统的“眼睛”。它布置在被监视场所的某一位置上,使其视场角能覆盖整个被监视的各个部位。有时,被监视场所面积较大,为了节省摄像机所用的数量、简化传输系统及控制与显示系统,在摄像机上加装电动的(可遥控的)可变焦距(变倍)镜头,使摄像机所能观察的距离更远、更清楚;有时还把摄像机安装在电动云台上,通过控制台的控制,可以使云台带动摄像机进行水平和垂直方向的转动,从而使摄像机能覆盖的角度、面积更大。总之,摄像机就像整个系统的眼睛一样,把它监视的内容变为图像信号,传送给控制中心的监视器上。由于摄像部分是系统的前端,并且被监视场所的情况是由它变成图像信号传送到控制中心的监视器上,所以从整个系统来讲,摄像部分是系统的原始信号源。因此,摄像部分的好坏以及它产生的图像信号的质量将影响着整个系统的质量。一般来说,典型中小型电视监控系统的摄像监视点数不超过32点,造价大都在几万~几十万元。
至今,有些控制台上高设有一台或两台“长录像机”,这种录像机可用一盘60分钟带长的录像带记录长达几天时间的图像信号,这样就可以对某些非常重要的被监视场所的图像连续记录,而不必使用大量的录像带。还有的总控制台上设有“多画面分割器”,如四画面、九画面、十六画面等等。也就是说,通过BSV液晶拼接技术,可以在一台监视器上同时显示出四个、九个、十六个摄像机送来的各个被监视场所的画面,并用一台常规录像机或长录像机进行记录。上述这些功能的设置,要根据系统的要求而定,不一定都采用。有时,被监视场所面积较大,为了节省摄像机所用的数量、简化传输系统及控制与显示系统,在摄像机上加装电动的(可遥控的)可变焦距(变倍)镜头,使摄像机所能观察的距离更远、更清楚。
随着电视监控系统工程技术的发展,购买红外灯用户的迅猛增加,也出现不少问题,例如:某用户购买了十几个红外灯,说一个都不亮,经过询问了解才知道,他采用的是普通彩色摄像机,而普通彩色摄像机是不感受红外光的;有的用户说你们的红外灯达不到标称的照射距离,经过了解,他们缺乏红外灯对摄像机、镜头、防护罩和供电系统配套性要求的认识,在电视监控工程设计中没有作为一个红外低照度低照度假夜视系统工程来总体考虑;有的用户对红外灯自以为了解,自行增加DC12V红外灯供电电压,以此增加红外灯的辐照功率,或采用不稳压直流电源给DC12V红外灯供电造成红外灯烧毁;经过校正与补偿的图像信号,再经过分配和放大,进入视频切换部分,然后送到监视器上。
性能价格比。设计者应合理设置系统功能、正确进行系统配置和设备选型,在关键设备档次优良的前提下,保证系统的整体价格较低,从而让系统具有较高的。系统前端的摄像机选型和后端软件的水平应是关注的重点,前端摄像机的线数若低于460线,后续系统再好也无济于事,是不可能保证系统有清晰图像效果的。在某些应用场合还需要有宽动态范围等特性。至今生产的总控制台,在控制功能上,控制摄像机的台数上往往都做成积木式的。
以上信息由专业从事视频监控设备电话的瑞司普科技于2024/7/4 8:08:36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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